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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网络乱象丛生,是时候该停下了

新能源汽车网络乱象丛生,是时候该停下了摘要: 来源:中国能源报 近日,工信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期,工信部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机构,共同发布《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简称为《通知》), 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期三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治理, 重点打击非法获利、夸大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攻击等网络问题, 旨在提高涉汽车企业网络乱象处理水平, 推动企业规范营销宣传活动。

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在回答《中国能源报》记者提问时谈到,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形成相当大的体量,车辆使用数量急剧上升,因此加强行业规范显得十分必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良性发展,一方面需要不断执行“油电同权”政策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另一方面也要着力防止“浮夸风”现象的蔓延。多部门协同治理活动,符合产业进步趋势,迅速纠正不良状况,旨在保障新能源汽车行业稳健发展。

企业宣传不可肆意而为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资料表明,今年一月至八月期间,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制造量与销售量分别达到了九百六十二点五万辆和九百六十二万辆,相较去年同期实现了三十七点三%和三十六点七%的增长,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然而,新能源汽车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网络领域的不良现象也日益严重。

同济大学汽车产品战略与产业政策研究中心的负责人王宁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说明,部分汽车制造商公布的行驶里程数据,并非依据实际行驶条件下的真实测试得出,因此与车辆实际运行时的续航能力有出入。此外,一些汽车品牌在市场推广过程中,会将特定条件下的测试数据当作所有使用环境下的表现来宣传,这种做法容易以偏概全,从而误导购车者。

智能驾驶方面不宜过分吹捧,王宁明确表示。现阶段这类技术主要是为了辅助驾驶人员,根本无法彻底替代人类完成自动驾驶,因此相关宣传需要非常小心。不能过分夸大智能驾驶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以免让消费者误以为它适用于任何道路条件,更不能提倡危险驾驶方式,比如边睡边开或者边打电话边开车。有些顾客对‘自动驾驶’和‘自动辅助驾驶’的内涵认识并不透彻,公司推广产品时绝不能随意夸大,务必将使用者的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存在虚假宣传,企业还将负有法律责任。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占领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如果公司存在对汽车和动力电池的性能、质量进行夸大的宣传,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关于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能欺骗和误导购买者的条款,具体来说包括第二十八条(虚假广告的界定)、第四条(广告真实性的要求)、第十一条(数据引用的规范)。一经核实,公司必须承担管理上的义务,可能被要求终止违规行为,去除不良后果,并缴纳相应罚金,状况恶劣时可以吊销经营许可;在法律层面,要补偿顾客的损失,例如“退回价款并加三倍赔偿”;倘若状况恶劣涉嫌违法,比如导致重大物资损毁或人身安全受威胁,还须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相关规范持续完善

新能源汽车领域出现网络乱象,是多种原因交织的结果。曹鹤表示,汽车与动力电池的技术发展过程较为复杂,现阶段无法制定精确标准来评估其性能和质量,这种现象为一些不规范的宣传提供了可乘之机。再加上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领域这些年进步很快,"赶工不修边幅",市场争斗白热化导致部分公司为抢夺利益,不注重推广信息的准确性和标准性。

管理松懈也加剧了问题。原先虽有准入规范,但技术迅猛进步后,部分规范未能及时调整,无法切合产业实际状况。比如,针对动力电池的能量比、使用周期等核心数据,新技术的出现导致老规范在评估产品特质与运作能力时显现不足。曹鹤这样表示。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传递了正面信息,有助于引导市场从混乱状态转变为规范有序的进步,促使公司把精力放在技术革新上,而不是做作式的营销,也为顾客提供了更明确、真实的商品资讯,帮助他们做出更精准的选购选择。王宁这样表示。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在今年四月举办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汽车制造企业需要深入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内容,要全面实施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工作,要清晰界定系统功能范围和制定安全应对方案,要避免夸大和不实宣传行为,要严格执行告知责任,要真正承担起生产符合性与质量安全的主要职责,要切实提高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性能。此外特别指出“组合驾驶辅助”将作为官方规范用语,用以替代汽车行业原先惯用的“智能驾驶”“自动驾驶”这类说法。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怎样持续扩大治理成果,促进产业稳定进步?怎样更周全维护购买者利益?

王宁主张,管理机构和相关团体需要从法规建设、行业自我约束以及组织治理框架完善等多个维度进行统筹,以长久地保障市场秩序。他强调,新能源汽车领域未来的发展,不能完全依靠行政力量管控,而要通过法规约束和行业内部约束来规范企业活动,避免不实宣传和恶意竞争,从而创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生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进步。

为了维护买方利益,赵占领指出,买方需要保存购车协议、宣传单页、广告内容、销售方保证以及交流凭证等材料,这些都可以作为虚假宣传的证据。现在购买者在主张权利时,常会碰到承担证据提供义务不公、维权开销过大的难题,应当改进证据承担机制,减轻购买者搜集证明的负担;应该成立专门的权利保护资金,援助商品检测开销等;并且要增强法律知识普及,提升购买者主张权利的认知。

为了防止新能源汽车领域出现无序状态再次发生,赵占领提出,必须在法律方面构建持久的监督体系。需要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规的实施细则,界定网络雇佣写手、虚假评论、信息伪造等违法行为的性质以及处罚力度;要构建企业信誉记录与法律惩处相互关联的制度,比如把网络不良现象记入公司信誉档案,对违规公司禁止其申请政府项目、参与行业评奖;要增强不同机构间的合作,设立工信部、网信办、公安机关、市场监督局等单位的联合工作体系,实现监管资源共享;要促进行业自我约束与共同管理,利用行业协会的力量,订立行业行为规范,提倡正当、平等、守信的竞争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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